对于肖煜而言,这个变化就相当于让他需要回复颜瑾的次数变少,但是被发现的几率升高……
扯平了好么混蛋!
“咳咳。”颜瑾突然咳嗽了两声,证实了自己确实在生病的事实。
“吱吱吱。”你快睡觉啦,我不和你聊天了。
“……好吧,我睡一会儿。”
颜瑾躺下之前把肖煜轻轻放到了地上:“感冒会传染,离我远一点,回笼子里去。”
肖煜配合得走远了。
过了一会儿,肖煜还以为颜瑾已经睡着了,结果又听到被子里传来了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千万别再叫楚戈过来了。”
“吱吱!”知道了啦!
颜瑾听到回复,这才心满意足地睡去了。
肖煜为颜瑾的多虑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既然已经知道药在哪里了,自然也不会把楚戈叫过来大家一起受虐。
话说楚戈这人平时倒也看不太出来,居然这么唠叨,真不知道他那些女朋友怎么受得了他。
……
s市某所私立医院。
楚戈走在医院的过道上,迎面遇上了关系比较熟的的女医生。
“楚医生,刚才有位女士来找你,我让护士带她去你办公室了。”
“谢谢。”楚戈点头示意。
“客气什么呀……”女医生还想要说什么,却发现楚戈擦肩而过后丝毫没有减慢脚步,她这么一个停顿的功夫,楚戈就已经走出了好远了。
女医生还以为楚戈是急着去见女朋友,笑着摇了摇头,回过头继续往前走。
只是走了几步,她意识到了不对。
“咦,楚医生的办公室也不在这个方向啊……”
这所私立医院在国内外都是赫赫有名的,普通人想要在里面看病并不容易,提前预约几周什么的基本是常态,所有的药物基本全都是自费,一点商量都没有,价格高得惊人,有些药甚至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可以说是花了钱都不消灾,一般情况下,即使是那些相对有钱一些的人都不会来这里看病。
这样不合理的情况,却丝毫没有让来这里看病的人减少,因为这所医院所拥有的技术和医疗手段,和它的价钱一样,业内顶端。
楚戈一路上没有停留,直接来到了病房部的最顶层。
这一层楼是特殊的一层楼,这里面的病房在全国范围内都称得上是最豪华,但是,却几乎没有什么人住。
贵,是其中一项原因,这里一天的价格比顶级酒店的顶级套房都要昂贵,而昂贵的原因则并不是因为这些房间的设施真的像酒店一样奢华。
走在这一层楼,会让人觉得自己已经不在这个世纪,严丝合缝的装修,各种尖端的仪器,被特质的玻璃封得死死的病房,叫不出名字的设备,没有一点人声的氛围,唯有机械冰冷的声响……
这些便能顺理成章地推理出另一项原因——
这层楼里的人,无论是金钱还是权利,还是尖端的技术,都没有办法让他们康复过来。
像是一场无期徒刑,不管是对他们,还是对那些深爱他们的人。
“楚先生,您来了。”一位护工迎了上来,仿佛早已经知道楚戈会来。
“怎么样?”楚戈在玻璃墙外站定,遥遥望着病房里的人。
“和以前一样,脑电波异常应该只是仪器问题。”
楚戈缓缓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他的目光看起来那么平静,看起来像是已经忘记了那些痛彻心扉的记忆。
护工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了。
除了滴滴的机械声响寂静到令人恐慌的空间,像是无形的巨兽张开了血盆大口,面目狰狞着想要吞噬掉这里的所有人。
楚戈保持着站立的姿势看了很久,离开的时候他在墙边放下一朵白色的野花。
可惜的是这里给病人一束鲜花都不被允许,就连这朵小花也会在楚戈离开后很快被人给清理走。
“真想带你去看看花海……”
一句若有若无的话语,最终消散在这个充满哀伤的世界里。
双层真空的玻璃墙,就连声音都无法穿透。
第八十一章 居然要分手
难得重感冒一次的颜大总裁吃了药睡下后,再起来的时候症状不仅没有减轻,甚至还发起了低烧,躺在床上意识模糊的颜瑾说的第一句话居然还是“千万不要叫楚戈”。
肖煜心情复杂地把智能体温仪放到一边,然后把两颗已经准备好了的药塞到了颜瑾嘴里,然后……把颜瑾拍起来让他自己喝水咽下去。
虽然颜瑾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蛋,但还好楚戈这个人还算不错,临走之前把颜瑾的情况告诉了肖煜,所以肖煜对于颜瑾一觉醒来可能会发烧的情况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就楚戈的说法,颜瑾这个人的体质就是这个样子,一点点小病放着不管很快就会拖成大病,所以身边需要一直有人看着,不过相对的他生病的时候好起来也很快,也算是挺公平的。
当天半夜的时候肖煜像是有心灵感应一样突然惊醒,睁开眼睛后第一眼就看见了在黑暗中有一只手在床头柜上摸来摸去。
“吱?”
在床头柜上摸索的手停住了,然后掩耳盗铃般地收了回去。
肖煜揉揉睡眼惺忪的小眼睛,迅速地从笼子里钻出来,手脚灵活地爬上床头柜,然后奋力水杯移到了颜瑾手边。
知道被发现了的颜瑾无奈地把脑袋从被子里挪了出来,伸手揉了揉肖煜的小脑袋:“谢谢小鱼。”
“吱吱吱。”要是有热水就好啦。
“没关系。”颜瑾又揉搓了肖煜几下,这美好的手感让他觉得自己的病都好了一大半。
脑袋上的温度异常火热,让肖煜没忍住瑟缩了一下脖子。
“不过真亏你能看得见……”颜瑾无奈地笑了笑:“我现在除了你之外别的都看不清。”
确切得说颜瑾现在只能看见肖煜那双在黑夜里噗呲噗呲发光的小眼睛,所以才能准确地摸到他的脑袋。
“吱吱吱!”那当然!
仓鼠的夜视能力可好啦,晚上的时候他眼前的画面比白天还要清楚呢。
肖煜一脸骄傲地抬起了头,然后他异常清晰地看见了颜瑾那张略显脆弱的脸。
现在的颜瑾看起来有些不如白天那样的英俊帅气,睡了一觉没有打理的乱糟糟的发梢,因为缺水稍有些干裂的嘴唇,病态苍白的面容纷纷凑在一起降低了他的颜值。但是,在这片黑暗的映衬下,这个人却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真实,那双对视时让人如坠冰窟的眼睛此刻分明已经破了冰,露出了底下波光粼粼的湖面。
再也不像是雪山上的寒冰那样生人勿近,现在的颜瑾比任何时候都要触手可及。
但是肖煜没有伸手。
他看着离自己一步之遥的颜瑾,像是在遥望一座海市蜃楼。
重病的颜瑾喝了水以后很快又睡下了,但是肖煜却在床头柜上站了很久。
很早很早以前肖煜就吐槽过,颜瑾明明那么有钱,家里为什么连个常驻的佣人都没有。
现在肖煜再一次有了同样的想法。
如果这个时候颜瑾的身边能有一个人就好了,有一个人陪着他,拂开他额头上的碎发,端一杯蒸气氤氲的热水,亲手喂到他的嘴边。
替他掩好被子,钻进他的怀里,陪他度过这个不安稳的夜晚。
那个人大概不是佣人,而是能陪伴他一身的人。
不管是男是女,年轻或成熟,平凡或耀眼,但至少……得要是个人类。
肖煜自重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的重生感到了疑惑。
他不知道这是哪路的鬼神作怪,或是上天的安排,可是——
为什么上天要把他送到了颜瑾的身边,为什么要告诉他那些他不知道的过往,为什么要让他们的缘分纠缠到一起。
为什么即使他们的灵魂那么接近,为什么即使他就在他的眼前,为什么他即使伸出手,都没有办法触碰到这个近在咫尺的人。
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让他重生?既然都让他重生了,为什么又不能让他变成人呢?